因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等4项案由,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合计被罚120万,董事长被警告…


(资料图)

8月25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因存在“向借款人转嫁抵押登记费用、违规发放贷款、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、超范围经营”共4项违法违规事实,被巴彦淖尔监管分局合计罚款120万元。

同时,王天华因对该行向借款人转嫁抵押登记费用、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并罚款10万元;张勇因对该行未落实贷款抵押物,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利率优于非关联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;该行董事长韩永青因对贷款“三查”执行不到位、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、超范围经营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。

天眼查显示,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,注册资本达1亿元人民币。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为该行大股东,持股比例达5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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